“犹豫期”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后的约定天数内,如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,可将合同退还保险保险公司并申请撤销承保。在此期间,保险公司需同意投保人的申请,撤销合同并退还已收全部保费。这段约定的天数即为通常所说的“犹豫期”。通常来说,犹豫期内退保仍需支付小部分工本费,也有部分保险公司不收取,视情况而定。
通常来说,长期保险产品会设有保险犹豫期,如重疾险、长期健康险等。短期险由于保障时间短、保费低等原因,往往不设置犹豫期。
A客户购买了一款犹豫期为15天的保险产品,3天后收到了书面合同并签署了回执。在仔细阅读了合同后,A客户认为产品不够好,并在2天后申请退保。由于尚处犹豫期内,保险公司扣除了工本费后为A客户办理了退保。
犹豫期内退保,必须注意以下几点:首先,如果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接收保单,最好提前通知保险公司。其次,收到保险单后,一定要亲自填写保单回执,并注明日期。通常保险公司对犹豫期的认定,是以回执日期为起始日进行计算的。再次,投保人必须认真阅读保险条款,对自己还不够了解、或理解有偏差的内容,要及时向代理人询问,以免误保。
在购买保险产品时需仔细查看保险条款。犹豫期过后申请退款往往只能拿回保单的现金价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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